市長參選人游錫堃主張籌措1千億元基金,當選後4年內興建5萬戶只租不售公有住宅;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羅致政昨天表示,可依法設立行政法人,籌措經費不是問題。

羅致政說,國外經驗中,社會住宅的興建與管理常由行政法人執行,行之有年。台灣「行政法人法」就明文規定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特定公共事務,直轄市可制定自治條例,設立行政法人。

他表示,雖然目前沒有地方政府成立行政法人,但如果以確實需求報請中央核准,就能設立。因此游錫堃上任即可依法向中央據理力爭,以在地、專業、效率三原則,實現青年與社會住宅政見。

游錫堃日前發表政見說,上任後最重要,也是最優先推動的政策就是「新北1453居安計畫」,他將籌措1千億元,在4年內蓋出5萬戶公有住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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